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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

(二)申請類別:一般資格(申請時無須提出專長資料)。

(三)入營時間:111年4-5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四)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

      111年5月6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間:自111年2月11日(星期五)9時起至111年3月10日(星期四)17

             時止。

三、錄取名額:一般資格:775 名(分 2 梯次入營)。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役男應至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 一

    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111a) 登錄申

    請,並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逾額時,以抽籤 決定一

    般替代役資格。

五、111年6月應屆畢業役男,可申請參加111年下半年役男(以專長或一般

    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相關作業預計111年3月初公告,4月份受理

    申請,並自111年7月起徵集。

六、剩餘事項請詳閱附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