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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3月低溫「酪梨」農業天然災害

❗️114年3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
本次辦理「酪梨」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申期期間:自114年5月8日起至5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窗口:土地所在地區公所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