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8月下旬豪雨「畜牧業」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公告】📢

🐄 救助項目:
「參、畜牧」全品項(畜禽舍、堆肥舍除外)

💡 救助條件:
👉 畜禽死亡或流失達20%以上者,始符合救助條件。

📅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9月9日止

🏢 受理地點:所在地公所

📝 申請時請攜帶:
 ✅ 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有效之土地委託經營/租賃契約書
 ✅ 身分證、存摺及印章
 ✅ 畜牧場登記證影本
 ✅ 化製三聯單、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等相關資料
 ✅ 幼畜禽購入證明

⚠️提醒畜牧業者:

請於受理期限內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