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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甄選作業規定

107年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甄選作業規定

基本條件:凡72年次至82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無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一般替代役,但72年次役男限申請107年入營役別機關。

申請期間:自1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107年4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單位):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之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項目)、機關(役別(項目)、機關一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

詳細申請條件及流程,請詳閱附件,或致電公所民政課兵役承辦洽詢。

承辦人:民政課陳佳芸 電話:06-230151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