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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澎湖縣馬公市公所109年度違反強迫入學條例行政罰鍰催收案公示送達

為辦理旨揭罰鍰催收一案,經雙掛號郵件併送達證書寄發受處分人鍾清全先生,郵局以遷址不明為由退件,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使其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馬公市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