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主軸:
(一)青年(含新住民)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及基礎社造之培力。
(二)涉及社區母語、社區生態及風土飲食等相關計畫。
(三)鼓勵多元群體參與及跨議題合作,促進不同世代、性別、族群、文化背景及區域間之交流與對話,發展具多元交織性之社區營造行動。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若為機關或組織,須為各級學校、依法登記立案之團體組織(不含政治團體)、法人、大專院校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所提計畫內容亦須於本市轄內執行。
(二)申請者須為成年且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並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所提計畫內容須於本市轄內執行。
三、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為準,不得逾新臺幣25萬元。
四、本計畫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計畫申請/獎補助作業要點/01.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下載(網址: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