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承辦人:黃雅曼 電話:06-2301518轉811
※中低收入戶承辦人:林美吟 電話:06-2301518轉805/806
請於上班時間08:00至12:00,13:30至17:30洽本所社會課
或08:00至12:00洽里辦公處辦理。
※必備文件及補助標準/項目:
一、戶口名簿。但直系血親戶口不在台南市應補戶籍謄本或相關身份證影本,以利審查。
二、案家之全戶三代直系親屬107年度財產、所得、稅籍共三種清單本所可代為申請。若自行申請者(調無投資項目,仍需本所資料備齊後,才能審核。
三、申請人身份證、私章;代辦人身份證、私章
四、【國中以上】在學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需加蓋該學期註冊章)
五、身心障礙者需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六、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及各種金融機構存摺正本
七、補助標準:(以下均為新臺幣)
低收入戶:平均月收入1萬2,388元、動產每人7萬5,000元、全戶不動產353萬元。
中低收入戶:平均月收入1萬8,582元、動產每人11萬2,500元、全戶不動產530萬元。
八、補助項目:
低收入戶:生活費、學雜費及健保費減免。
中低收入戶:學雜費及健保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