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為辦理胡(芝)麻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受理期間:自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受理地點:農地所在當地區公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南市全市,救助項目為胡(芝)麻,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雜糧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3萬元。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臺南市為辦理胡(芝)麻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受理期間:自11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7日止
受理地點:農地所在當地區公所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南市全市,救助項目為胡(芝)麻,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雜糧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3萬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