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所反映的事項,市府非常重視及感謝,經交由歸仁區公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有關台端反應107年至108年新厝里二年沒有發放電風扇乙案,經查新厝里此二年噪音補助經費均使用噪音改善工程項目。
二、有關噪音改善經費使用均依據「國軍所屬軍用機場航空噪音改善經費處理原則」執行,本所依里辦公處符合處埋原則規定之項目提報計畫書經補助單位審查同意後,由本所依計畫執行。
三、有關補助金決算,本所於辦理結算後,定期於本網站-政府公開資訊 公告。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所民政課承辦人雷瑩萍聯繫(電話06-2301518#513),市府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區長柳世雄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