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體恤身心障礙者諸多不便,
本區108年度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總清查,
將由本所自10月中旬開始主動進行審核,
民眾不再須要至各里辦公處或公所蓋章。
倘若審案過程須要補正其它文件,
本所社會課承辦人賴小姐將以電話通知。
所謂其它文件,包括:107年度學生證影本、優惠存款證明、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或土地持分比率證明等。
本次總清查案件採計106年財稅資料,
本所預計於107年12月15日完成並陸續寄發核定通知,
若提早完成,將提早寄發;因案件量多,為加速審核,
請耐心等候,感謝您們的體諒。
本次總清查案範圍係為107年度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案件,
倘若107年申請但不通過者,請於108年1月2日起,
備妥下列文件至本所社會課8號櫃枱辦理:
1.身障者及代辦人的身分證,印章
2.身障者的身障證明
3.身障者的歸仁區農會存褶封面影本
本所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承辦人:賴小姐
聯絡電話: (06) 230-1518 分機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