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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總清查由本所主動審查,民眾不須再到里辦公處蓋章

為體恤身心障礙者諸多不便,

本區108年度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總清查,

將由本所自10月中旬開始主動進行審核,

民眾不再須要至各里辦公處或公所蓋章。


倘若審案過程須要補正其它文件,

本所社會課承辦人賴小姐將以電話通知。

所謂其它文件,包括:107年度學生證影本、優惠存款證明、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或土地持分比率證明等。


本次總清查案件採計106年財稅資料,

本所預計於107年12月15日完成並陸續寄發核定通知,

若提早完成,將提早寄發;因案件量多,為加速審核,

請耐心等候,感謝您們的體諒。


本次總清查案範圍係為107年度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案件,

倘若107年申請但不通過者,請於108年1月2日起,

備妥下列文件至本所社會課8號櫃枱辦理:

1.身障者及代辦人的身分證,印章

2.身障者的身障證明

3.身障者的歸仁區農會存褶封面影本 


本所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承辦人:賴小姐 

聯絡電話: (06) 230-1518 分機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