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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應屆畢業役男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為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並利役男生涯規劃,爰辦理109年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申請措施,請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詳閱下列說明:
一、常備兵役各軍種梯次及徵集員額的配賦,內政部係依據國防部提供的新訓單位容訓量,按各直轄市、縣(市)待徵役男人數比率分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再分配應徵集人數予各鄉(鎮、市、區)公所,由戶籍地公所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3條及徵兵規則第5條規定,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籤號,排定梯次徵集對象。另因教育學制因素,每年有大批應屆畢業生集中於6月同時間從學校畢業,同時等待入營服役,惟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員額固定,因此,各戶籍地公所須依前揭徵集順序,分批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二、為利役政人員瞭解役男可徵集情況,請109年應屆畢業須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按個人需求情形,於申請期限內登入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主題單元/「應屆畢業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以利役政單位徵集作業:
(一)6月可畢業依續接受徵集入營:申請期限預定自109年5月18日上午10時起至109年6月15日下午5時止。申請6月可畢業,優先依續接受徵集入營役男,應於109年7月5日前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確認是否已畢業,已確認畢業者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籤號順序,排定專列梯次優先入營;未如期於6月畢業或未確認者,按待徵役男身分,依出生年次及抽籤日期與籤號順序徵集。
(二)延緩入營:申請期限預定自109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09年9月30日下午5時止。
(三)未提出前二項申請者,於徵集完「6月可畢業依續接受徵集入營」役男後接續徵集。
(四)109年各軍種入營日期以國防部公布為準,戶籍地公所將依申請人之出生年次(83、84……90)及抽籤日期與籤號,分批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三、另「109年6月可畢業依續接受徵集入營須知」及「109年延緩入營須知」,預計於109年5月公布於內政部役政署、各直轄巿、縣(巿)政府網站,屆時敬請上網查閱或請洽詢戶籍地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