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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防治應變計畫

一、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之權益,確保教育行政工作之順利推動,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行,爰訂定旨揭計畫,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及防疫相關事項。

二、請各校(園)辦理相關防疫事項如下:

       (一)組織:成立防疫小組,統籌校內防疫事項,並視疫情發展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防疫會議,研商防疫作為。

       (二)宣導:持續推展防疫相關衛生教育宣導事項。

       (三)監控:掌握校(園)疫情狀況,切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前往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學術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持續宣導自我防護及記錄體溫。

       (四)環境清潔及消毒:定期進行環境清潔與消毒工作及落實洗手設備維護。

       (五)防疫物質:檢視並備妥防疫物資與資源,包括口罩、耳(額)溫槍、75%酒精、漂白水及其他環境消毒用品,必要時實施消毒作業或協助護送就醫。

       (六)依「臺南市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辦理防疫整備措施。

三、請隨時注意疫情資訊,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站(http://203.68.64.40/six/main/board1/index.aspx)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https://www.cdc.gov.tw/)查詢相關訊息,亦可參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增進防疫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