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及聯絡電話:民政課、062301518#523
申請方式:親臨本所臨櫃填表或是自行上網下載表件填表申請。
注意事項:
1.申請資格及條件:、
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各之公(私)立大學(專)、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在學日間部學生,具有正式學籍且符合以列條件者,得申請本項獎學金。
(1)國民小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90分以上者。
(2)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者,但各科成績不得有低於60分者。
(3)高中(職)、大專院校者,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者,但各科成績不得有低於60分者。
2.申請時間:申請方式分上、下半年申請。本年度上半年於3月10日前,下半年於10月5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獎助學金:
(1)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等進修之學生。
(2)研究所或補修學分之學生。
應備文件:
1.申請表1份。
2.學期成績單正本或特殊優良表現成績證明1份。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需有註記原住民身分)。
4.郵局帳戶影本(學生本人)。
5.如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請檢附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