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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農用證明核發收費違失

【案例】
甲為○○區公所農建課技術單工○○○涉嫌以偽造該所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之方式,侵占多筆農地農用申請審查規費,經清查發現發現甲係收取申請人之審查規費後,在規費罰鍰暨歲入管理系統中開立該所自行收納收款統一收據給申請人,事後再於該系統中註銷該收據之單據編號,此部分共計 47 筆,計新臺幣(下同)54,000元。另有收取審查規費後開立偽造收據給申請人,此部分共計 64 筆,計47,000 元。甲合計侵占 111 筆農地農用證明審查規費,總計共 101,400 元。
案經該所政風室主動介入、清查,協助策動向廉政署自首,本案經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法院以被告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判決有罪。

【廉政指引】
一、落實收據管理及規費點交作業
本所於民眾申請當日確認申請書及繳付文件無誤後,即向民眾依照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當場進入「臺南市政府規費罰緩暨歲入管理系統」開立收據予申請人,並於當日或翌日將款項繳入國庫,收入繳款書上均有收繳市庫之農會蓋章,並於繳款後將收入繳款書送本所出納人員。
如遇有民眾在本所尚未進入審查程序時,即申請撤銷案件,本所均會註銷原申請案及退還費用,並於收入憑證分類登記簿註明該案件撤銷及註銷原收據本所目前相關申請資料均有確實建檔,現勘時並均落實照相影像存證,確保審核及勘查作業無誤。
二、落實主管覆核與機關內控監督機制
強化機關內控及稽核機制,主管除應落實審查及覆核機制,透過內部控制、業務稽核與會計檢核等方式,抽查申辦案件是否核實開立收據、收據是否連號,以及作廢收據之比對等,透過監督程序上的完備,以降低弊端(或風險)發生機率。
三、強化同仁法治觀念
部分公務員因錯誤的觀念引發偏差行為,或有部分同仁係受外在因素影響,在主觀欠慮或不諳法令之情況之下,未能廉潔自持或因外部壓力因素導致違法犯罪。故應賡續加強員工廉政訓練,強化法治教育,落實法規及相關案例宣導,強化員工知法守法觀念,遏止可能違法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