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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鼓山區公所辦理強迫入學條例行政罰鍰催繳案公示送達公告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規定辦理。
二、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受文者王鈺婷因送達處所不明,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達,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高雄市鼓山區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