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育兒津貼、就學補助申請

一、業務項目: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申請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社會課 王小姐

  電話:06-2301518#802

三、申請方式:臨櫃或郵寄

四、申請資格:

年齡:為0-5歲的幼兒

照顧方式:未接受公共、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也就是由家長自行照顧,或是就讀私立托嬰中心、非準公共保母、私立幼兒園的幼兒

條件: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之幼兒。

五、應附文件:

申請表正本、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第二名或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六、注意事項:5-6歲兒童就讀私立幼兒園依舊可領每月5,000元的「就學補助」(金額同育兒津貼),若未就讀幼兒園,不能領取育兒津貼亦無法領取就學補助。2022年10月27日行政院會後宣布,自2023年1月起,0-5歲的幼兒育兒津貼將取消排富規定。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規定,申請補助者就該補助案自行檢視是否屬利衝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如屬者,應一併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相關申請文件提送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