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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一、業務項目: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社會課 林小姐

  電話:06-2301518#808

      地址:711 臺南市歸仁區中山路2段2號

三、辦理時限:隨到隨辦

四、申請方式:

      得親自、郵寄或委託他人當面辦理方式,備齊所需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四、申請資格:

       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或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以一人為限。

五、應附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須經需求評估核定符合行動不便者】。

   3.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身障者本人、其配偶、一親等親屬、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4.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1)身障者本人、其配偶、一親等親屬、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2)汽車以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自用小貨車、計程車為限。車輛種類為計程車或自用小貨車,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3)若汽車駕駛執照及汽車行車執照之持有人有更名,請至臺南市監理站換發新證(06-2696678)。

   5.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6.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身分證影本及印章【非身心障礙者或出具駕照或行照之親屬時,應填具申請委託書】。

   7.舊識別證正本繳回【換發、換車、註銷須繳回舊證,舊證遺失須簽遺失切結書】。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六、使用牌照稅減免,可併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一起申請。

  如僅需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免,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洽詢電話:06-2160216。

    (一)財政稅務局身心障礙者免稅須知網址(https://www.tntb.gov.tw/showpage.php?lmenuid=2&smenuid=5&tmenuid=1)

    (二)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cases/services/OLF012009/0)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規定,申請補助者就該補助案自行檢視是否屬利衝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如屬者,應一併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相關申請文件提送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