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項目:墳墓起掘證明申請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民政課施玫伶承辦人
電話:06-2396335#11
三、申請方式:
請至納骨堂管理室填寫申請書,並繳交應附文件。
四、申請資格:
申請人與墓者為直系血親,但墓者無配偶及直系血親者,可由二親等旁系血親提出申請。
五、應附文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 歿者除戶謄本(至戶政申請,需能申請人辨識關係(至戶政申請3個月
內謄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3. 公、私墓(本區)現場會勘(私墓需檢附地籍圖)
六、注意事項:
(一)、依起掘人數收費(每位收取100元)開立起掘證明。
(二)、繳費及開立起掘證明時間:每星期一至五(假日與國定假日不收費)上午8點至下午2點50分。
(三)、本區起掘會勘預約電話:23963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