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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起掘證明申請

一、業務項目:墳墓起掘證明申請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民政課施玫伶承辦人

  電話:06-2396335#11

三、申請方式:

    請至納骨堂管理室填寫申請書,並繳交應附文件。

四、申請資格:

       申請人與墓者為直系血親,但墓者無配偶及直系血親者,可由二親等旁系血親提出申請。

五、應附文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 歿者除戶謄本(至戶政申請,需能申請人辨識關係(至戶政申請3個月

    內謄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3. 公、私墓(本區)現場會勘(私墓需檢附地籍圖)

六、注意事項:

     (一)、依起掘人數收費(每位收取100元)開立起掘證明。

 (二)、繳費及開立起掘證明時間:每星期一至五(假日與國定假日不收費)上午8點至下午2點50分。

   (三)、本區起掘會勘預約電話:23963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