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項目:塔位使用收費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民政課納骨堂管理室
電話:06-2396335
三、申請方式:
請至納骨堂管理室申請,並繳交應附文件。
四、申請資格:
申請人與歿者為直系血親,但歿者無配偶及直系血親者,可由二親等旁系血親提出申請。
五、應附文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 歿者除戶謄本(至戶政申請,需能申請人辨識關係(至戶政申請3個月內謄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或戶籍資料
3. 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
六、注意事項:
繳費時間:每星期一至五(假日與國定假日不收費)上午8點至下午2點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