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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一、業務項目: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經建課許育豪承辦人

  電話:06-2301518#603

三、申請方式:

       請至歸仁公所二樓經建課申辦。

四、申請資格: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

五、應附文件:

      詳附件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資料及附件為1式3份影本部分請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二)、規費每一設施200元,每增一設施增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