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項目:臺南市政府路燈遷移申請書
二、受理單位與聯絡電話:
經建課陳鈺佳承辦人
電話:06-2301518#615
三、申請方式:
請至歸仁區公所二樓經建課申辦
四、申請資格:
相關民眾
五、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
六、注意事項:
(一)路燈設置須檢附下列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文件,向管理機關申請:
1.公用道路、公有土地及人行道:申請人須取得各管理機關同意。
2.私有土地,申請人須提供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需經管理機關審核),作公眾通行之道路或巷道使用,且不得隨意設置路障(柵門、圍籬等)管制。
(二)路燈遷移符合下列情形者,由申請人負擔遷移費用:
1.因位於新建工程工地出入口,申請遷移者。
2.因位於新建築物之車行或人行出入口,申請遷移者。
3.居民因停車需求、民間習俗或其他私人因素,且擬設地點經協調附近居民無異議並取得同意書者。
4.其他因申請人之行為或需求,申請遷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