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的垃圾要分3類--資源回收、廚餘及一般垃圾;回收物請交給資源回收車、
廚餘請倒入廚餘桶、垃圾要丟入垃圾車。
垃圾沒有分類、貯存及排出,可處新台幣1,200元-6,000元罰款
環保小常識:
衣服(回收請裝入乾淨袋內)、電扇、電池(如為廢二次鋰電池,請於金屬部分貼上絕緣膠帶)、玻璃瓶、鍵盤、照明光源(妥善包裝防破裂)及保麗龍;
這7種回收物,請分開交給回收車,
千萬不可和其他回收物放同一袋,更不可以丟入垃圾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