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理民政課業務全盤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災害防救業務。
2.民防及守望相助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環保業務。
2.祭祀公業業務。
3.三七五租約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區里行政業務。
2.選舉業務。
3.地方發展經費業務。
1.協辦兵役業務。
1.兵役行政綜合業務及徵集。
2.空地空屋相關業務。
1.鄰長保險。
2.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1.兵役後勤業務。
2.公共衛生業務。
3.登革熱防治業務。
4.噪音補助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活動中心管理業務。
2.廣播設備管理業務。
3.區里小型工程業務。
2.原住民業務。
3.客家業務。
4.新住民業務。
5.平民安葬業務。